中共青岛市委老干部局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3-09-25 14:33 来源:中共青岛市委老干部局
一、共性清单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教育重点内容,扎实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项工作。
2.突出宪法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组织开展集中宪法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
3.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深入宣传与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青岛市地方性法规宣传。
4.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
(二)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各级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
1.结合市委老干部局特点,建立完善普法责任制清单制度和公开报备、工作台账、工作会议、报告总结、评价通报五项制度,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工作措施、考核标准。按照要求及时向市普法办汇报本部门(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按要求报送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2.加强对各处室单位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的实施,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3.积极参与全国、省、市各级守法普法协调机构和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
4.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认真履行普法责任主体的职责。
(三)做好内部普法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2.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制度、法治教育培训制度,每年至少举办1期法治专题培训。
3.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
(四)做好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
1.深入开展普法工作,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资源,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2.结合每年各重要节庆日及“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
二、个性清单
向老干部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