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岛市委老干部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2-12-20 16:10 来源:中共青岛市委老干部局
2022年,市委老干部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强化法治思维,将法治建设与老干部工作有机融合,推动依法履职尽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扛起法治建设责任。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局务会议事日程,列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专题,列入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年终述职报告内容。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局主要领导全面抓好一把手责任,局务会听取相关工作汇报、作出安排部署4次。开展讲党课活动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宣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问题,各处室单位负责人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直接责任,依法依规办事,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全市“三民”活动。
2.强化理论学习,认真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内涵。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安排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个专题,明确学习内容,推荐学习书目,年内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思想集体学习研讨3次,深刻领悟法治中国建设等内容,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素养。丰富学习形式,创新开展“老干部工作者大讲堂”系列活动,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作《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专题报告。把学习党内法规纳入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内容,推动宪法、民法、公务员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学习,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进行党支部集体学习和党员自学。组织“每季一考”,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周”活动,通过题库自学、线上答题、线下测试等方式,提升学习质量。推进学法考法,组织全局82名党员干部参加网上考法测试并全部达标。
3.保持清正廉洁,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始终,制定清廉建设方案和工作计划。开展“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年轻干部定制化教育。组织廉洁家教家风主题宣讲、参观“清正·清廉·清明·清朗”廉洁文化作品展。观看警示教育片13部,及时向党员干部推送廉洁过节提醒。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排查违章建筑和农村违建豪宅等情况,签订承诺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规范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家庭圈的行为。
4.明确规章制度,营造法治工作环境。严格执行《局务会会议议事规则》,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规范制发文件流程,做好全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按规定向市委报备。认真做好建章立制工作,编印《工作制度汇编》,修订完善了党建、政务、财务等50项规章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选派具有法律工作经验的干部担任法律顾问,做好公职律师申请、备案等工作。耐心细致做好老干部来信来访,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老同志解难事办好事。选派干部参加“我当接线员”便民热线实训,热心热情为群众解困纾难。
5.加强普法教育,增强全民尊法守法意识。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制定全局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建立普法工作台账。开展“法治相伴 美好银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举办法律讲座、开设普法专栏、提供法律咨询,持续推进全市老干部工作信息化建设,完成老干部APP功能升级改造,为老年人提供安全可靠的法律援助。扎实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发挥老同志作用,组织开展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全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培育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典型289个,组建百名“五老”宣讲队伍,开展法律宣讲300余场次。开展“爱家乡爱青岛”离退休干部助力社区治理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助力居住地普法宣传教育。
通过推动法治建设,全局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法治素养有了进一步提高。同时,发挥老干部作用进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成效明显,市关工委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全省“‘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3名老同志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理论学习的深度不够,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得不深、不透,在学用结合上还有上升空间。二是以法治思维推动老干部工作方面尚有不足,推动老干部普法、学法上要求不够高。三是对党员干部开展法治培训需要加强,干部队伍法律知识不够全面、法治化程度还不够高。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在学法用法上下功夫。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法治信仰,敬畏法律、遵守法律,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
二是在制度执行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增强制度执行力。加强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照章办事,依规履职。
三是在搭建平台上下功夫。进一步发挥老同志作用,巩固和深化青少年普法教育成果,创新活动载体,组织引导老干部积极参与社区基层治理,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力量。
中共青岛市委老干部局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