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离退休干部到居住地联系报到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6 10:13 来源:中共青岛市委老干部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6〕3号、鲁办发〔2016〕37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共青岛市委关于全面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青发〔2017〕27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青办发〔2017〕13号)要求,现就建立离退休干部到居住地街道(镇)、社区联系报到制度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建立联系报到制度的目的与意义

离退休干部到居住地联系报到,是指离退休干部持单位盖章的联系报到表,到所居住的社区办理联系报到手续,以利于更好地融入社区生活、享受社区服务,立足社区发挥优势和作用,带动社区群众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

建立离退休干部到居住地联系报到制度,是适应社会化管理服务方向,构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新格局的关键环节,是加强单位和街道(镇)、社区对离退休干部实施双重服务管理的重要举措,是整合服务资源、强化离退休干部社区服务的有效抓手,有利于落实“一方隶属、多方管理”原则,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管理,有利于整合老干部协会等涉老社团资源,增强离退休干部组织凝聚,有利于搭建平台,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

按照逐步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健全完善单位和街道(镇)、社区双重服务管理机制的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应着力强化两个服务管理机制的互补、融合、同步推进。建立离退休干部到居住地联系报到制度,不意味着将离退休干部的所属关系推向居住地街道(镇)、社区,不意味着弱化以至消除单位对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职能,单位应继续履行好原有服务管理职责,街道(镇)、社区则应强化服务管理功能,双管齐下,齐抓共管,确保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体系无缝衔接、联动贯通,为更好地实现让党委政府放心、让离退休干部满意的工作目标提供保障。

多年来,我市积极推行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建立健全了深化离退休干部社会化服务管理较为成熟的运行机制,为做好离退休干部到居住地联系报到工作提供了有利环境和便利条件。青办发〔2017〕13号文件对推进离退休干部双重服务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确定了体系架构,理清了实现路径,出台了保障措施。建立离退休干部到居住地联系报到制度,正是推进双重服务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各单位应从贯彻落实中办发〔2016〕3号、鲁办发〔2016〕37号、青办发〔2017〕13号文件精神,创新完善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体制机制以推进离退休干部工作转型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离退休干部到居住地联系报到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措施落实,确保实施效果。

二、把握程序,及时完成联系报到手续

(一)分类办理

离退休干部到居住地联系报到,分两类情况:一是新办,指的是退休干部办理退休手续后,同步或者随后到居住地社区办理联系报到手续。此类情况,对象为相对年富力强的退休干部,应以强化退休干部参与社区事务、促进退休干部发挥作用为主导。二是补办,指的是离休干部和此前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干部,到居住地社区补办联系报到手续。此类情况,对象大多是相对年高体弱的离退休干部,特别是对于离休干部而言,应以强化享受社区服务、促进社会化服务为主导。

(二)办理流程

1、出具资料。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的离退休干部,领取并填写“青岛市离退休干部到居住地联系报到表”一式三份,规范填写报到表各项内容,由单位核实无误后盖章。

2、办理报到。离退休干部持报到表到所居住的社区党建、党群工作相应窗口办理联系报到手续,特殊原因在社区暂时无法办理的,也可到居住地街道(镇)办理。报到后,社区联系人员与报到人员进行深入细致的交流沟通,介绍社区情况,了解离退休干部所需所盼,掌握报到人员有何特长能在哪些方面发挥作用,填写相关内容后盖章,社区、单位和离退休干部各存一份。

3、后续对接。自离退休干部到居住地社区办理报到手续之日起,街道和社区即应负起服务管理责任,依据报到信息,为每一名来报到的离退休干部确定服务管理侧重点、切入点,及时与离退休干部联系沟通,做好提供社区服务、加强学习教育、推进文化养老、引导发挥作用等各项工作,确保离退休干部住在社区、融入社区、享受服务、回馈社会,有效发挥在社区老年人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时间要求

新办联系报到手续的,原则上应在干部办理退休手续后2个月内办妥,特殊情况的可延期办理,一般不超过半年。补办联系报到手续的,应于2018年4月底前补办完毕。

三、落实责任,确保后续对接工作效果

(一)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离退休干部到居住地联系报到工作,是一项促进单位与街道(镇)、社区对接、共同提升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质量与水平的重要工作制度。各单位应通过学习文件、专题辅导等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对老同志做好宣讲解释工作,讲明政策,正确引导,避免离退休干部产生误读误解,要使每一名离退休干部充分认识到,到居住地联系报到后,自己享受的服务只能强化,不会削弱,确保离退休干部心情舒畅地愉快报到。

(二)单位要强化责任落实。单位应提供相关服务,帮助离休干部做好联系报到工作,协助行动不便的退休干部办理报到手续,确保每名离退休干部到居住地报到。离退休干部完成联系报到手续后,单位应及时与离退休干部沟通,了解离退休干部对社区服务管理的意见建议,并与社区搞好沟通对接,形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街道和社区要做好后续服务管理工作。离退休干部完成联系报到手续后,街道(镇)和社区应将其纳入服务管理范围,全面落实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的“四就近”原则,依据离退休干部的实际需求,进一步落实社区服务相关要求,确保离退休干部充分享受到街道和社区尊老助老的良好服务。同时,街道(镇)和社区应完善组织建设格局,统筹涉老社团资源,着力发挥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核心引领作用和老干部协会的载体平台功能,引导离退休干部积极加入街道(镇)和社区老干部协会,是党员的纳入当地党组织,在组织学习教育活动、举办群众性文体活动、开展社区事务、引导老有所为等方面,充分考虑到离退休干部的特点和优势,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努力发挥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力所能及发挥作用,带动周围群众积极参与和谐社区建设,更好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对服务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街道(镇)和社区应及时与单位沟通反映,予以妥善解决。

(四)各区市委老干部局应抓好责任落实。各区市委老干部局应统筹安排,组织做好本区市离退休干部联系报到工作。现有离退休干部联系报到工作基本完成后,各区市委老干部局应组织好“青岛市离退休干部联系报到汇总表”填写工作,于2018年5月底前提报市委老干部局。自2018年下半年起,各区市委老干部局对离退休干部到本区市联系报到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统计汇总,市委老干部局将在适当时候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